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2021年落实<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>等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体办〔2021〕31号)要求,学院决定自2021年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,对学院2019--2021级在校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。本次测试由警体部负责、各系配合,按照《2021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施方案》组织实施。
附件:1.2021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施方案
2.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单项指标及加分指标
3.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登记卡(大学样表)
4.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(样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