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2019年落实<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>等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体办〔2019〕22号)要求和学院《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及公安专业体能测评办法(暂行)》(陕警院发〔2017〕37号)相关规定,学院决定,于2019年10月至11月下旬,对学院2017--2019级在校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,同时对2017--2019级在校公安专业学生进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。此项工作由警体部负责、后勤处参与,各系和相关部门配合,按照《2019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施方案》和《公安专业学生体能测评实施方案》组织实施。
附件:1.《2019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施方案》
2.《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单项指标及加分指标》
3.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登记卡(大学样表)
4.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(样表)
5.《公安专业学生体能测评实施方案》